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3
各部门、各单位: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7号)已经公布,学校决定按此通知安排执行。请各部门、各单位据此安排工作与教学。如因学校工作实际情况需作调整,届时另行通知。现将该通知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的具体安排抄告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春节:2月10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8天。2月4日(星期日)、2月18日(星期日)上班。鼓励各单位结合带薪年休假等制度落实,安排职工在除夕(2月9日)休息。
三、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
四、劳动节: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8日(星期日)、5月11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节:6月10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六、中秋节:9月15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4日(星期六)上班。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相关工作。如因放假涉及调课,由教务部门统一安排。
中国美术学院办公室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