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202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05
各培养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研究生教育专业学科目录(202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管理办法》要求,我校按照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分类培养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学位点内涵建设,对硕士研究生学位授权点下设的研究方向及其培养师资进行调整。
学校制定202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在一级学科(艺术学、设计学、建筑学)设置25个学术学位硕士研究方向;专业学位领域(美术与书法、设计、戏剧与影视、风景园林、文物)设置47个专业学位硕士研究方向。同时,制定学术学位导师、专业学位导师的招生资格分类原则;对校外专业导师、行业导师、课程组教师团队作出师资队伍建设要求。请各培养单位严格执行培养计划,进一步深化研究方向内涵及课程体系建设。
研究生处
2023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