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鼓励研究生积极申请国家及学校设置的各类公派境外学习项目。
一、境外学习项目
目前我院公派境外学习项目主要有三大类,一类是我院依托校际交换的公派项目,第二类是法国巴黎艺术城研修项目,第三是国家资助的公派留学项目。资助对象和力度各有侧重,全校在读研究生均可申请。
(一)中国美术学院校际交换学习项目。
我院与多家境外艺术名校签订有校际交流合作协议,这些协议院校均可接收我校在读研究生申请至该校以插班生形式交换学习一学期,院校名单附后。凡通过该项目出境学习者,均免缴学费,其它费用须先行自理。参与该项目的学生需获得境外高校的学分或成绩单或学习证明。境外高校的学分或成绩记载可按规定转化为本校学习成绩。具备雅思或托福等合格成绩为宜,各院校具体要求不一,且须通过学院自主组织的面试(包括外语测试)。最终录取结果由境外院校确定。
(二)法国巴黎艺术城研修项目。
我院在法国巴黎国际艺术城共有3处住宿点,每年可派遣4批次共计24位师生开展研修。该项目是指研究生申请至巴黎艺术城居住三个月,在此期间可研修、观展、办展,与各国艺术家交流。巴黎艺术城研修项目无课程安排,学生在法期间的学习须在国内导师的指导下完成。巴黎艺术城研修的相关费用需先行自理。不需要雅思或托福等成绩,但须通过学校自主组织的面试(包括外语测试)。
(三)国家资助的公派留学项目。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种类繁多,学生可自行联系国外高校,完成赴外攻读学位或插班学习的所有手续。现由学校统一办理的国家公派留学项目为艺术类人才特别培养项目。该项目为艺术院校量身定制的出国留学项目,尤适我校在读研究生申请。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具体包括攻读博士(资助36-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6-24个月)、攻读硕士(资助12-24个月),联合培养硕士(3-12个月)等。重点选派国内发展薄弱、与国际水平有较大差距的艺术类专业,对交互设计、时尚设计、体验设计、信息设计、服务设计等新兴设计类专业或交叉学科优先支持。外语要求:雅思6.5分,或托福(IBT)95分。
二、鼓励政策
(一)中国美术学院鼓励政策。
为鼓励更多的研究生获得海外经历,减轻研究生赴境外学习的经济压力,学校对于成功申请到“校际交换学习”项目和“巴黎艺术城研修”项目的人员给予奖励性资助。具体内容为:
资助额度:对成功申请至境外院校和机构学习研修三个月(含三个月)以上的研究生,学校给予最高额为人民币2万元的资助。
资助范围:返校需按规定提交研修成果,经学校考核通过后,在最高资助额内据实报销杭州至目的地学校之间的往返机票、境外保险费等两项费用。项目资助通知每年11月在学院外事处(港澳台办)网站、研究生处网站和相关公众微信号等处公布。
(二)国家资助的公派留学资助政策。
入选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的研究生,均具有国家公派身份。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给予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其中,具备“一流院校、一流学科和一流导师”及国家急需领域条件的申请人员还可获国家全额资助学费。
三、申请时间
校际交流和巴黎艺术城项目:每年分春秋学期两次申请,春季学期(第二学期)的申请通知于每年6月中旬在学院OA网、外事处(港澳台办)网站、研究生处网站和相关公众微信号等处公布,秋季学期(第一学期)的申请通知于每年12月中旬公布。
国家公派艺术类人才特别培养项目:每年春季学期开学初在学院OA网、外事处(港澳台办)网站、研究生处网站和相关公众微信号等处公布项目申请通知。其他公派留学项目如“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等请至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chuguo查询。
四、申请程序
校际交换和巴黎艺术城项目:按个人与导师合议确定出境学习→按时向培养单位提出申请→培养单位组织初审→学校外事处组织复审→综合面试→面试通过者按照推荐程序自行向外方单位申请→最终录取结果由外方单位确定。详见每学期申请通知文件。
国家公派艺术类人才特别培养项目:登陆国家留学网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专栏http://www.csc.edu.cn/chuguo/s/780了解详情→按个人与导师合议确定出国学习→自行联系国外高校获取录取通知书→自行完成网上申报→学校外事处统一上报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最终录取结果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确定。详见每年申请通知文件。
五、特别提醒
出境学习的准备周期较长,目前的出境研修项目均为长期执行的项目,若计划出国境则宜提早做好相关准备,一般头一年准备,次年申请出境研修。
能否成功申请到境外学习的关键有二,一是达标的外语水平,需要有针对性地准备和考试;二是外方接收单位的邀请信或录取通知书。一般境外高校无统一的交换生入学考试,建议学生个人主动写邮件与对方导师或系主任联系(若能通过本校导师直接介绍或经学术合作项目途径申请,则成功率更高)。
在境外高校学习所获学分或成绩单或学习证明,可按规定转换为中国美术学院认可的成绩。
六、咨询联系
项目动态:外事处(港澳台办)网站fao.caa.edu.cn→“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栏。
常见问题:外事处(港澳台办)网站fao.caa.edu.cn→FAQ
微信查询:外事处(港澳台办)公众微信号“国美无边”。
现场咨询:每周二和每周四上午(9:00—11:30)南山校区1A-214接待室。
邮件咨询:电子邮件caafaovi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