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版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的指导意见
国美研发[2021]17号
培养方案是人才培养的施工图,也是人才培养质量最基本的保证。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生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优化课程体系,完善培养环节,创新培养模式,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国家教育法律、规章与政策为基本依据,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为主线,坚持质量与创新两大主题,遵循拔尖创新人才成长规律,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世界一流的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全面落实构建“视觉艺术东方学”和“新人文教育体系”两大战略方向,着力培养具备“品学通,艺理通,古今通,中外通”的高水平艺术拔尖人才。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守正创新。继承和弘扬学校人才培养积累的丰富经验与鲜明特色,学习和借鉴世界一流大学研究生培养的创新举措与改革成果,充分尊重学科特点与学科差异,全面落实“一科一策”的指导思想,鼓励和支持培养单位的首创精神与改革探索。
(二)坚持联动优化。落实学校关于“本科强调技艺与方法的训练,硕士强调艺术语言的研究与开发,博士强调学科本体的立论与创新”的总体培养定位,统筹考虑本硕博三层次能力培养的重点,体现各层次人才培养的进阶性、差异性、贯通性。
(三)坚持课程阵地。坚持把课程作为人才培养的第一阵地, 保障“宽口径”和“厚基础”并行,促进“人文通识”和“专业通识”课程的普遍开设,全面提升课程供给的丰富度和水平,保障学生在课程学习上的选择性。持续深化课程内涵,强化创作导向,巩固优化具有艺术院校特色的课程体系。
(四)坚持问题导向。以创新能力为旨归,着力解决现行培养方案运行中的突出问题,正确处理课程建设与课程运行之中出现的“大与小”“前与后”“名与实”“新与旧”“通与专”等五对关系。维护培养方案运行的严肃性和规范性,确保知识更新和课程迭代,提升课程内容供给的质量和水平。
三、修订的基础和范围
本次培养方案的修订以实际运行的2021版培养方案为蓝本,以2022级硕士和博士研究方向梳理为基础,统一修订各层次、各类别人才培养方案,为学分制运行建章筑基。修订后的培养方案2022学年起纳入运行。
四、重点解决的问题和修订要求
巩固吸收现行人才培养方案启用以来积极成果,着力解决人才培养方案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保持现有培养方案结构框架不变。
(一)全面落实分类培养。着重解决分类培养不彻底的问题。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进一步形成区分度和侧重点,学术学位强化理论深化和学术研究训练,专业学位有针对性地强化实践训练和实践要求;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的研究方向名称可以相同,非全日制研究方向设置与全日制可以相同,重点在课程内涵和培养要求上形成侧重。建立和完善非全日制的课程体系,2022版培养方案全面建立和运行非全日制(四年制)硕士生单独培养方案,可在同一研究方向的全日制硕士生课程基础上,非全日制硕士生第三学年增设三门左右专业方向课程。
(二)持续推进研究方向设置结构性优化。着重解决目前方向设置过多过细、本研进阶关系和硕博进阶关系不清晰、研究方向因人设置、方向名称随意更改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结构优化的总体要求,持续推进研究方向的梳理凝练。2022版培养方案的研究方向设置以2022年招生简章为基准,总量以调减为主,不得再行增加,今后研究方向继续保持压减的趋势。
(三)招生和培养方向的一体化。着重解决目前培养方向与招生方向不一致、不对应等问题。推进招培一体化建设,推动联合目录的运行。列入招生简章的研究方向,须与各层次培养方案中的研究方向保持一致性。今后招生目录的修订应以培养方案为基础和前提,招生部门不接受教学单位更改方向的申请。自2022学年起,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研究方向均须与教学单位实际运行的培养方案中的研究方向保持一致。
(四)全面推进导师组教学模式。着重解决专业基础课缺失、专业方向课导师个人化的问题,全面推进导师组教学模式。主导师承担培养质量的主要责任,导师组承担课程供给责任。每一个研究方向组建一个导师组或多个平行导师组,导师组内形成明确的课程分工,吸纳优秀青年教师进入课程教师队伍,形成优质课程的梯队供给能力。为改革导师工作量计算方法,学分制运行等创造条件。
(五)明晰课程结构体系。着力解决现有课程层次关系、课时数量关系、能力支撑关系不清晰的问题。维持学校现有课程基本分类方法不变。明确课程层次关系优化的要求是“1+2”的模式,重点是巩固专业基础课、深化固化专业方向课;课时数量关系优化的要求是明确比例关系,专业课(指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方向课,不包括毕业创作和毕业论文)中,硕士层面理论课与实践课课时比例整体按3:7掌握,博士层面理论课与实践课课时比例整体按6:4掌握,具体由各教学单位论证时予以重点研讨;能力支撑关系优化的要求是每门课的设置需回应学生的素质结构。公共课由研究生处统筹,进一步加大优质课程建设。
(六)大力建设专业基础课。着重优化调整专业必修课的课程设置论证,须结合国务院学科评议组和专业学位教指委颁布的《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中的核心课程目录(附件1),在2021版培养方案实际课程运行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业已形成的以学科方向或一级学科为基础的专业基础课课程建设成果。本轮培养方案以各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开设贯通共享的专业基础课3至5门(不包括毕业创作、下乡实践、毕业论文),每门课不少于80学时。专业基础课以基础理论课、研究方法课、经典导读课、学科前沿课为主体,拓宽人才培养的口径,重点推进本学科研究方法和论文写作指导课的普及。
(七)深化专业方向课。着力解决当前专业方向课“细、小、散”的问题,为课程建设提供支撑和保障,以课程运行的固化带动课程建设深化,优化或适当压减课程总门数,将课时开实开足。每个研究方向开设专业方向课5至6门,每门课一般不少于80课时,每门课的具体课时由各教学单位重点审定。研究生第一学年以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为主,第二学年以专业方向课程为主,基准学制最后一年除毕业考察、毕业创作以外,一般不安排课程教学。推动以研究方向为基础开设贯通的专业方向课,避免同一个导师组同名重复开课。
(八)强化实践教学。着重解决实践教学学时设置不充足、实践训练组织不规范、实践载体支撑能力弱等问题。大力建设、配足配齐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补齐短板;按分科施策、一科一策的方法,推动专业课教学与行业前沿或艺术创作主阵地的实质性联系;落实专业学位实践教学要求,专业学位研究生进入实践教学基地的总时长不少于三个月;保证实践教学时长,规范组织实践教学活动,实践活动应体现在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当中;各教学单位应将行业展赛、学科竞赛、出国研修、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专利申请、论文发表、学科自身要求的学术活动等要求,作为实践环节统筹列入培养方案。
(九)强化学位论文质量管理。学位论文质量是检验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基本依据。强化学位论文质量在学业评价中的中心地位,鼓励各教学单位在学校最低要求的基础上,以学位论文质量保障为中心,出台个性化的质量保障措施,强化分学科论文写作指导课、研究方法课的开设,落实基础薄弱生源的补修课程,确保论文指导的质量和成效。压实导师(主导师)第一责任。逐步提高开题报告、预答辩、电子检测、盲审、答辩等流程管理的质量控制标准。
(十)提高培养方案文本表述精确度。全面吸收2018版研究生培养方案运行四年来的积极成果,整体结构保持不变,文字描述部分须在2018版、2021修订版的基础上进一步精确化,课程设置表部分要进一步提升课程设置的精确度、课程模块的精确度、学期设置的精确度、学时学分的精确度,进一步发挥培养方案在人才培养各环节中的基础性和指导性作用。
五、培养方案的论证
培养方案的变动均须组织严谨地修订论证。各教学单位组织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进行专题论证,论证的主要内容:
(一)研究方向设置论证,聚焦内容为:拟设研究方向的引领性和必要性分析、历史脉络及对学科建设的支撑度分析、就业和社会需求分析、拟设研究方向近五年的成果积累和资源条件、拟设研究方向的师资条件。
(二)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论证,聚焦内容为:培养目标定位表述的清晰化、培养要求描述的清晰化,在学校最低要求的基础上将各教学单位的个性化要求确切地表述清晰。
(三)课程结构体系的论证。聚焦内容为:课程层次关系、课时数量关系和能力支撑关系,即专业基础课与专业方向课的整体分配及其实现性。全国各一级学科学科评议组和专业学位教指委颁布的《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供参考(附件2)。
(四)专业基础课的论证,聚焦内容为:专业基础课对本学科方向研究生的基本目标、基本知识、基本能力的支撑关系。每门专业基础课的基本内容(参考大纲格式)、开课责任主体、开课学期、学时要求、考核要求等。
(五)专业方向课的论证,聚焦内容为:开课责任主体、开课学期、学时要求,促进专业方向课在导师组内形成科学合理的分工。
六、工作程序
(一)教学单位起草。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成立由各二级学院领导、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各方向导师组参加的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总结近年来人才培养的经验,对国内外知名大学相关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开展专题调研,组织召开培养方案修订专题研讨会、学科专家论证会。在2021年版实际运行的培养方案的基础上(不改变现有培养方案文本结构),根据学科特点细化培养方案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制定出高质量、有特色、管长远的培养方案。
2022年3月31日须完成培养方案修订的全部前期技术性准备工作,4月30日前完成二级学院论证和审议流程。
(二)学校联合审查。各教学单位起草的各层次培养方案草案,须报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招生办和研究生处等部门组织联合技术性审查。联合审查时,各教学单位须提供培养方案文本草案。各教学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分管教学的副院长需到现场陈述本指导意见第四点“重点解决的问题和修订要求”中的前三个问题,即研究方向设置论证、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论证、课程结构体系的论证的具体组织情况。
同时,专业基础课的论证和专业方向课的论证由各教学单位自行组织。文本技术等问题由研究生处负责指导和协调(研究生处联系人:吕品)。
联合审查通过的,各教学单位方可召开学术委员会审定培养方案。联合审查的会议安排初定于5月上旬举行,具体通知。
(三)培养单位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学校联合审查通过后,根据反馈的修订意见,在征求各方面的意见的基础上,文本须在6月中旬经本单位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
在此环节中,各教学单位须明确审查培养方案中设置的专业基础课的课程大纲,该大纲应由任课教师(团队)编写、提交课程简介,明确教学对象、教学目标、教学内容、考核方式等,具体按学校课程大纲要求进行(附件3)。
(四)学校备案。研究生处组织各单位研究生教学秘书完成系统录入。
(五)组织实施。新一轮人才培养方案(2022版)修订工作定于2022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包含系统录入)。本次修订的研究生培养方案从2022级开始实施。
七、其他
(一)本次培养方案修订不单独制定国际学生(研究生)和港澳台研究生培养方案,国际学生(研究生)和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的公共必修课程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其它课程、必修环节和要求均按照相应学科培养方案和有关规定执行。
(二)培养方案一经批准,须严格遵照执行。在培养方案实施过程中,若有需要从下一年级开始动态调整,调整须经培养单位、学校两级审核批准。
附件1:《学位点审核评估基本条件》
附件2:《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
附件3:中国美术学院研究生课程大纲(格式)
研究生处
2021年12月1日
附件: 附件1:学位点审核评估基本条件.pdf
附件: 附件2:全国研究生一级学科核心课程指南.pdf
附件: 附件3:中国美术学院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格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