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关于面向研究生征集第十二届中国艺术节参展作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24

各相关培养单位、各在读研究生:
第十二届中国艺术节将于今年5月在上海中华艺术宫举行。现主办方面向中国美术学院在读研究生公开征集参展作品。具体通知如下:
一、中国艺术节简介
第十二届中国艺术节由文化和旅游部和上海市政府联合主办,由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国家画院、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等单位承办的全国性大型综合性展览。展览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至8月14日,地点在中华艺术宫(上海美术馆)。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聚焦中国梦的时代主题,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倡导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抵制低俗、庸俗、媚俗,深刻反映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本次展览还将特别关注与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主题相关的优秀作品。
三、征集对象
我校在读研究生均可以以个人身份报名参加作品征集。
四、作品类型及要求
第十二届中国艺术节面向我校在读研究生公开征集书法篆刻、摄影和美术作品等三大类作品。所有报名的作品应为近三年创作的作品。
(一)书法篆刻作品
1.作品要求
(1)书法作品:原则上尺寸不超过180×97cm(六尺整张),以竖式为宜。
(2)篆刻作品:提供作品印屏,须附印边款两枚,原则上尺寸不超过136×34cm(四尺对裁)。
已参加过各级各类展览的书法篆刻作品均可申报。报名参加征集的作品数量不限,但获评参展的作品每人只展出1件作品。获评参展的作品由展览办公室统一装裱。
2.申报要求
征集工作按个人申报→初评→终评三步程序进行。
(1)个人申报
作者须填写《第十二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书法篆刻作品展览作品申报表》(电子版可从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下载https://www.mct.gov.cn/),并提交申报作品图片(篆刻作品提交印屏)。申报作品图片须打印在硬质A4纸上,正面除作品图片以外不得包含其他内容,背面请注明作者单位(中国美术学院)、作者姓名及详细联系方式、作品名称、尺寸、材质、创作时间等基本信息。
2019年1月31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将表格和作品图片寄送至展览办公室收件组。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上南路161号中华艺术宫(上海美术馆),邮政编码:200126。
联系人:钱进益 金懿诺
联系电话:021-20252113 13601724907
021-20202010(转)2503 13917276252
初审材料邮寄请在信封上标注“第十二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初评投稿”。
(2)初评
初评于2019年2月进行。初评结果在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和第十二届中国艺术节官方网站予以公布。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图片资料不退。
(3)终评
终评于2019年3月进行。所有进入终评的书法作品原作(篆刻作品无需再次寄送印屏),均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邮寄至展览办公室收件组(收件地址、联系方式同前),逾期未寄送作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展资格。
作品无需装裱,需注明个人与作品信息(同初评)。送件须妥善包装并购买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过程中破损遗失,寄交原作费用及保险费用由作者本人承担。终评结果在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和第十二届中国艺术节官方网站公布,终评落选作品3个月内由展览办公室统一退件。
(二)摄影作品
1.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要求。单幅作品,要求具有瞬间影像的说服力和艺术感染力;图片故事(组照),要求每组6至10幅作品,在生产和生活第一现场拍摄,真实性与艺术性结合,同时按照记录性作品要求(即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缘由等要素)配有详细说明文字。
(2)作品格式要求。应有JPEG和RAW双格式,前者用来网上投稿,后者用来在入选后制作展品。投稿作品一般为彩色,可对影调、对比度、色彩等做适度调整,但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性为准。
(3)投稿要求。投稿使用网络方式,数据文件为JPEG格式,要求为长边为800像素、文件大小在700K以内。
报名参加征集的作品数量不限,但每位参展作者展出作品不超过2(组)。
2.申报要求
征集工作按个人申报→评选两步程序进行。
(1)个人申报
凡符合参展要求的作品,其作者均可按照自愿参与的原则,即日起可通过中国摄影家网(www.chinaphoto.cc)投稿。
路径:进入中国摄影家网→点击网页中部“第十二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摄影作品展览征稿启事”→点击“我要投稿”。作者单位写“中国美术学院”。
个人申报截稿日期为2019年2月28日。
(2)评选
评选工作定于2019年3月进行。每位参展作者展出作品不超过2幅(组)。评选结果将在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第十二届中国艺术节官方网站、中国摄影家网予以公布。
所有入选作品,均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原始文件(具体时间和提交方式另行通知),逾期未交原始文件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展资格。
(3)联系方式
《中国摄影家》杂志社
联系人:刘伟 马悦明
联系电话:010-64813376 010-64959004
展览办公室
联系人:张 悦
联系电话:021-23128060
(三)美术作品
1.作品种类
参加征集的美术作品种类包括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粉)画。具体要求为:
(1)绘画作品须装裱、装框,原则上装框后作品尺寸不超过300×300cm。
(2)雕塑作品:原则上最大边尺寸在200cm以内,重量在150公斤以内,材料硬质不易碎。
(3)绘画类作品由作者自行装框,在作品背后粘贴作品信息,须有外包装避免损坏画面,包装结实牢固、不易损坏、便于运输。雕塑类作品自制包装箱,要求坚固、便于搬运,以螺栓连接各箱板,可二次使用。
每位作者限申报、展出1件作品,由作者自行装裱(框)。
2.申报要求
征集工作按个人申报→初评→终评三步程序进行。
(1)个人申报
凡符合参展作品要求的作品,其作者均可按照自愿参与的原则,直接向展览办公室申报。
作者须填写《第十二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作品申报表》(电子版可从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下载https://www.mct.gov.cn/,并提交申报作品图片。申报作品图片须打印在硬质A4纸上,正面除作品图片以外不得包含其他内容,背面请注明作者姓名及详细联系方式、作品名称、尺寸、材质、创作时间等基本信息。
2019年1月31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将表格和作品图片寄送至展览办公室收件组。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上南路161号中华艺术宫(上海美术馆),邮编200126
联系人:邱旻彧 沈燕敏
联系电话:021-20202010(转)2511 13122278455
021-20202010(转)2510 13816832950
初审材料邮寄请在信封上标注“第十二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初评投稿”。
(2)初评
初评工作定于2019年2月进行。初评结果在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和第十二届中国艺术节官方网站予以公布,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图片资料不退。
(3)终评
终评定于2019年3月进行。所有进入终评作品原件,须统一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邮寄至展览办公室收件组(收件地址、联系方式同前),逾期未寄送作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展资格。
作品背面注明作者与作品信息(同初评)。送件须妥善包装并购买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过程中破损遗失,寄交原作费用由作者本人承担。终评结果在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和第十二届中国艺术节官方网站公布,终评落选作品由展览办公室在3个月内统一退件。
其他未尽事宜按《第十二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征稿启事》通知进行。
五、参展待遇
(一)参展作品由文化和旅游部颁发展览入选证书。
(二)经评选,研究生作品以中国美术学院名义最终入选第十二届中国艺术节展览的,凭入选证书学校将每人给予1000元直接奖励。
(三)该展览作为政府组织举办展事,学校将在奖学金评审或其他评优环节予以倾斜支持。
(四)参展作者获举办方赠予的第十二届中国艺术节作品集一本。
六、其他
关于申报事项的具体事宜可直接咨询相关艺术种类的主办机构联系人。


研究生处
2019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