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参加全国美展、省美展和中艺节奖励公示
发布时间:2021-05-18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位研究生:
研究生参加第十三届全国美展、第十四届省美展和第十二届中国艺术节的相关信息,已经各教学单位核实汇总,现予公示。
一、公示信息
发放第十三届全国美展、第十四届省美展和第十二届中国艺术节的奖励经费所需的必要信息:姓名、学号、学院、作品种类、作品名称、获奖类型、获奖等级和拟奖励金额。详见附件。
二、奖励依据
《中国美术学院学生科研创作成果奖励办法(试行)》(国美院发〔2019〕19号)以及《关于面向研究生征集第十二届中国艺术节参展作品的通知》。
三、公示异议公示期5个工作日,即自2021年5月18日起至5月24日止。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对公示对象及奖励信息的异议。联系人研究生处:赖颖颖,电话:87164855,邮箱:641316548@qq.com.
研究生处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