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术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电子检测及结果处理办法 (试行)
(试行)
国美研发﹝2012﹞2号
学位论文是导师指导研究生独立作出的科研成果,是学术研究能力与水平的标志之一,直接关系学校的学术声誉和师生的科研信誉。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术道德建设,严格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杜绝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检测对象
拟申请学位的所有研究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检测时间
在每年3月中旬研究处规定时间进行,其它时间均不接受检测。
三、检测方式及要求
1. 检测方式
使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进行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以《中国学术文献网络出版总库》为全文比对数据库,以“总文字复制比”为检测指标。
2. 论文提交及检测
需检测的学位论文经导师签字认可,各院系工作人员检查无误后由各院系集中将学位论文电子版在规定时间前统一送交研究生处,研究生处在检测规定时间按要求集中提交“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进行检测,检测后将检测结果及检测报告书反馈给各院系,由各院系打印发给指导教师及学生。
3. 论文要求
论文电子版要求为:拟检测学位论文word文档正文部分(即:引言至最后一章,命名方式为:院系—学号—姓名.doc 。
四、检测结果的性质认定及其处理
研究生处负责提供检测结果报告书,依据检测报告书中文字复制比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性质进行初步认定,再由各院系组织导师及相关人员进一步认定。检测结果处理办法:
1、总文字复制比N指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
2、总文字复制比N≤15%的论文,视为通过检测,N>15%的论文,视为未通过检测。
3、总文字复制比15%<N≤45%的论文,论文作者在15日内修改完成学位论文由导师确认同意,提交申请由研究生处组织进行学位论文二次检测。
4、文字复制比N>45%的论文,须全面修改论文,并办理延长学习期一年的手续。
5、二次检测中仍未合格的,一般不再在当年给予检测的机会,办理延长学习期一年的手续。
6、对检测结果有异议者,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其导师及所在院系组织专门委员会对论文进行认定,并根据认定结果做出相应处理。
五、附则
本办法自2012年9月1日起执行,由中国美术学院研究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