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工作

中国美术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1-12-07

   

国美研发(2021)18号

 

 

中国美术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实施办法

   

     为加强对研究生培养的过程管理,健全研究生培养质量管理体系,保证和提高学位论文的质量,根据《中国美术学院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国美院发﹝2017﹞83号)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性质和目的

学位论文预答辩是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正式答辩之前进行的一次集体指导,是研究生培养过程的关键环节,也是保证学位论文质量行之有效的具体措施。

预答辩的目的是提早预判学位申请者是否达到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便研究生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学位论文,保证学位论文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实施对象

(一)自2022年起,全校所有的博士学位申请者,统一实行预答辩制度,各培养单位要把解决学位论文中的重大问题的重心从正式答辩转到预答辩上来。所有博士学位申请人均须参加预答辩,预答辩通过者方可进入论文评阅环节。

(二)自2022年起,原则上要求教学单位组织实施硕士层面的预答辩制度。

(三)鼓励各培养单位、各学科方向、各导师组创新学位论文质量控制的方式,通过开展集体指导和质量诊断,加强对学位论文质量的自我把关。

、条件和形式

(一)开展学位论文预答辩须在进入毕业环节,且在同时满足下列四个条件的前提下进行:

1.已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和个人学习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教学实践及学术活动,并取得合格成绩,修满规定学分

2.中期考核合格,学位论文开题报告通过。

3.已按开题报告确定的选题完成学位论文写作,符合学校学位论文的格式规范和写作要求。

4.导师(主导师)同意研究生申请预答辩。

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预答辩申请。未达到上述条件者,均不得受理其参加预答辩的申请,须办理延长学习期、退学或结业手续。

(二)预答辩一般应采取现场答辩形式,在校内公开举行,本人参加。如因出国(境)修读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现场答辩,须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经二级培养单位审核批准后,可通过网络视频进行答辩。视频预答辩应提前报研究生处备案。

、时间安排

学位论文预答辩统一安排在毕业资格初审之后、电子检测之前完成,在学校统一规划的时段内完成。

为确保为研究生预留出足够的修改时间,预答辩与正式答辩的时间间隔至少为两个月,具体时间由各培养单位统一安排。

拟参加预答辩的研究生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时间安排,及时完成论文写作,提交预答辩所需相关材料(论文全文、开题报告表、成绩单、预答辩意见书等),工作安排上一般应于毕业学年寒假之前完成预答辩工作。

五、预答辩委员会

(一)人员组成。学位论文预答辩委员会由申请人所在的培养单位,经导师组提议具体组建。博士论文预答辩委员会不含申请人主导师,由不少于5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副高级职称专家应具有博士学位,正高级职称专家不少于3位)。硕士论文预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3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组成;预答辩委员会应吸收外单位专家参加。

(二)基本职责。预答辩委员会应本着“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的原则审查学位论文,预答辩委员会对学位论文进行严格、认真审查,并详细指出论文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明确改进意见。重点检查的内容:

1.论文与开题报告是否一致;

2.是否严格遵守学术规范;

3.选题有无较高的理论价值或重大的实践意义;

4.在理论上或方法上有无创新;

5.文献是否翔实,论证是否严密,表达是否准确;

6.其他应予审查的事项。

7.预答辩确定论文送审的最终题目和关键词。

(三)会议规则。预答辩委员会成员到齐后方可开会。由博士生导师或硕士生导师为主席主持预答辩委员会工作。申请人的导师必须参加预答辩,但不参加表决。导师到现场详细介绍研究生的研究情况,听取预答辩委员会的意见。

(四)预答辩前的论文审阅。为确保预答辩的实效,参加预答辩的研究生,应提前(博士至少提前7天,硕士至少提前5天)将学位论文定稿送交除导师(主导师)以外的预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审阅。预答辩环节的论文评阅可以不作隐名。

六、预答辩程序

学位论文预答辩按正式答辩的程序和要求进行

(一)预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预答辩开始,并介绍答辩委员会成员;

(二)导师陈述。导师(或主导师)介绍答辩人的学习成绩、思想品德、学术作风、科研能力和水平等方面的情况;

(三)答辩人报告学位论文的完成情况,包括选题意义、学术背景、主要内容及创新点等。答辩人均应使用PPT演示陈述,每人陈述时间博士生不少于40分钟,硕士生不少于20分钟。

(四)预答辩委员会专家提问或指正,答辩人回应。博士生的预答辩问答时间一般不少于 40 分钟。

(五)导师离场回避,不参与预答辩委员会对答辩人的论文和答辩情况的集体评议预答辩委员会预答辩结果,提出修改意见,并做出“合格”或“不合格两类结论。预答辩委员会认为只需简单修改学位论文,视为合格;预答辩委员会认为必须进行重大修改或在学位论文盲审前无法完成修改工作的学位论文,视为不合格。

预答辩委员会可以采用评议的方式确定结论,也可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做出决定。采用投票方法形成结论的,预答辩委员中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为预答辩通过。

(六)预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对论文的评议结果,并对论文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填写《中国美术学院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答辩人、导师列席参加,听取评议结果及意见。

七、组织工作

(一)预答辩工作由各培养单位统一组织领导。各培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研究生论文预答辩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切实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预答辩政策实施后,各培养单位均不得再组织“二次答辩”。

(二)预答辩是研究生培养的一个独立环节,不得将预答辩代替正式答辩,也不得以正式答辩代替预答辩。

正式答辩时,答辩委员会成员中至少安排有1名预答辩委员会成员(须为博士生导师)参加。学位论文正式答辩时,答辩委员会应审阅答辩人的《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研究生应对预答辩通过后的论文修改情况进行说明。拒不修改论文的,导师、导师组和培养单位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有权拒绝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

(三)为确保预答辩的质量和效果,同一组预答辩评委安排论文预答辩人数:博士每半天最多不超过3人,一整天不超过6人;硕士每半天最多不超过6人,一整天不超过12人。

(四)预答辩是研究生学习掌握本学科前沿选题的途径和场景,应在校内公开举行,提前3天通过网站等公告预答辩相关信息(预答辩申请人、导师、论文题目、所在培养单位、详细时间、具体地点、预答辩委员会组成等)。各培养单位应组织相关学科的在读研究生参加预答辩旁听,作为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的主要内容。

、结果运用

(一)预答辩委员会确定为“合格”的论文,申请人须吸收预答辩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在导师(主导师)的指导下,继续修改完善论文,按规定参加盲评和答辩。

(二)预答辩委员会确定为“不合格”的论文,申请人应先办理延长学习期手续。且需根据预答辩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对论文进行实质性的重大修改,并由导师审阅同意,六个月以后重新申请预答辩。已达到最长修业年限且预答辩未通过的研究生,作结业处理。

)研究生对预答辩结果有异议的,可在预答辩结束之日起 3-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校内各培养单位提出书面申诉。各培养单位学位评定机构应在7个工作日内对申诉人的问题给予处理并答复。 

九、秘书和档案

(一)预答辩设秘书1名,一般应由低年级博士研究生担任,负责详细记录预答辩中专家提出的主要问题和修改意见,并做材料整理和其他辅助性工作。

(二)《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表决票是与正式答辩同等重要的培养过程档案。预答辩结束后,答辩秘书应在规定时间内整理和签名齐备的《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送交研究生处备和存档。

工作要求

(一)各培养单位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二)各培养单位可将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与博士生学术论坛结合起来,进一步促进博士生的学术交流,提高博士学位论文质量。

(三)导师或专家参加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量和相关费用参照学位论文正式答辩标准执行。初次预答辩不向学生收取费用,再次预答辩所需费用由申请人自理

(四)部分培养单位开展学位论文预审工作,作为预答辩制度的替代形式。具体办法由试点的培养单位会同研究生处研究制定,提前向所在培养单位的所有学生公布。

十一、附则

(一)在国家和省教育厅组织的抽检中被确定为“存在问题论文”,参加重新答辩并报经学位委员会同意的,须与下一年度申请学位的拟毕业生一道,相关流程从预答辩开始。

(二)本规定报中国美术学院院长办公会审议,经研究决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解释,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及向研究生处反馈。

 

 

 

 

                                   中国美术学院研究生处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