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工作

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学位申请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1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培育优良校风学风,增强研究生的科研训练,增强研究生科研考核期刊范围的适应性。通过2021年5月26日经中国美术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专门会议审议,学校研究决定,对2021届毕业生学位申请工作做以下补充通知:

一、对于2018年入学且在2021年申请学位并未达到学校文件规定的论文发表要求的理论类硕士毕业生,可按下列要求处理:

  1.按《中国美术学院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论文规定》(国美院发〔2018〕64号)办理延长学习期等相关手续。

  2.提交一篇学术论文参加《思远道》论文集的编选审核:

  (1)提交的学术论文应符合期刊学术论文投稿的学术规范,不少于3000字。

  (2)学校组织专家对提交的论文作严格审核。入选论文数量为实际提交论文篇数的30%左右,最高不超过60%,且总分不低于400分。

  (3)入选论文视同《中国美术学院研究生科研考核期刊目录》中的“二级期刊”,可据此申请学位。

  (4)评选通过的论文予以公示。提交参加审核的论文若存在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且被查实的,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撤销学位。

  (5)以《思远道》论文集为申请条件的论文发表时间,最后期限延迟为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日期前,逾期不再受理。

二、2021届其他毕业生(含理论类和实践类)严格按2018年6月12日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国美术学院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论文规定》(国美院发〔2018〕64号)执行。

 

中国美术学院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