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届拟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的通知
为了更好地提升我院2018届拟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质量,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教育质量监督和保障体系,根据《中国美术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盲审实施办法(试行)》(国美研发(2012)3号),学院决定开展2018届拟毕业生(硕士、博士)学位论文双盲审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双盲审的对象
1.所有2018届拟毕业博士生(已通过学位论文电子检测),名单见附件1;
2.所有2018届拟毕业硕士生(已通过学位论文电子检测)人数的25%(由研究生处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产生),名单见附件2。
二、学位论文双盲审的时间和要求
1.盲审论文由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收齐,并于3月12日前统一提交至研究生处。研究生处将盲审的学位论文按一定格式编号,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2.盲审论文须隐去作者姓名及学号、指导教师姓名以及“致谢”部分中的个人信息,保留学科专业名称及论文题目,评阅意见书(见附件3、4)统一夹在首页。硕士学位论文一式2份,博士学位论文一式3份。
三、结果处理
1.盲审结果按《中国美术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盲审实施办法(试行)》(国美研发(2012)3号)处理(见手册78页)。
2.送盲审的论文一经确定后,若再申请办理延期手续,下一度作为必送论文。
3、鼓励各培养单位在学校送交盲审的论文之外,自行组织盲审,送审结果的认定效力等同于学校盲审。
四、相关要求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的通知》(学位﹝2016﹞5号)和《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分类评价管理改革办法(试行)》(浙教高科﹝2016﹞107号)文件精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浙江省学位委员会每年分别对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进行抽检,抽检结果将影响本单位研究生教育资源配置和研究生招生指标、导师招生资格。同时,将影响重点高校建设评价结果。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学位论文质量,严格要求,严格把关。
联系人:戴文莲 联系电话:87164855
附件:
1.2018届拟毕业博士学位论文盲审学生名单
2.2018届拟毕业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盲审学生名单
3.中国美术学院博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
4.中国美术学院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