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关于做好2019届拟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01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更好地提升我校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质量,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教育质量监督和保障体系,根据《中国美术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盲审实施办法(试行)》(国美研发(2019)2号),学院决定开展2019届拟毕业生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审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盲审对象、

1.所有2019届拟毕业博士生(已通过学位论文电子检测),名单见附件1。

2.所有2019届拟毕业硕士生(已通过学位论文电子检测)人数的25%(由研究生处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产生),名单见附件2。

二、时间和要求

1.盲审论文由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收齐,并于3月12日前统一提交至研究生处。研究生处将盲审的学位论文按一定格式编号,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2.盲审论文须隐去作者姓名与学号、指导教师姓名、“致谢”中的相关个人信息,保留学科专业名称(以附件1和附件2表中的学科专业名称为准)及论文题目,评阅意见书(见附件3、4)统一夹在首页。硕士学位论文一式2份,博士学位论文一式3份。

3.初次盲审的结果一般在四月中旬反馈。

三、结果处理

1.盲审结果按《中国美术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盲审实施办法(试行)》(国美研发〔2019〕2号)处理。

2.送盲审的论文一经确定后,若再申请办理延期手续,下一度作为必送论文。

3.鼓励各培养单位在学校送交盲审的论文之外,自行组织盲审,送审结果的认定效力等同于学校盲审。

四、相关要求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的通知》(学位﹝2016﹞5号)和《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分类评价管理改革办法(试行)》(浙教高科﹝2016﹞107号)文件精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浙江省学位委员会每年分别对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进行抽检,抽检结果将影响本单位研究生教育资源配置和研究生招生指标、导师招生资格。同时,将影响重点高校建设评价结果。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学位论文质量,严格要求,严格把关。

联系人:  戴文莲     联系电话:  87164855

 

 

附件:

  附件: 2019届拟毕业博士学位论文盲审学生名单

  附件: 2019届拟毕业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盲审学生名单

  附件: 中国美术学院博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

  附件: 中国美术学院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

 

 

中国美术学院研究生处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