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选工作的通知
各分院、系:
2011年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已经开始。博士学位论文水平是博士生培养质量的主要标志,入选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数量已成为衡量学位授予单位研究生教育质量和全国一级学科评估和重点学科评估的重要指标。各学院(系)务必充分重视,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认真组织筛选,切实把最优秀的博士学位论文推选出来,参加全国评选。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教研司〔2010〕10号)”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2011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报送材料的通知(学位中心[2010]61号)”的精神和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对象:参加本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的对象主要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在我校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在2004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如确属优秀也可参评,但根据教育部教研司〔2010〕10号文件规定 ,“需校外3名同行博士生导师联名推荐方可参评”。同时,不再接受下列博士学位论文参评:
1.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博士学位论文;
2.已参加过两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的博士学位论文;
3.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在本学科高水平期刊未发表过学术论文(要求第一作者或除导师之外的第一作者)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
4.涉密的博士学位论文。
二、推选工作进程安排
1、根据毕业生名额情况,分配情况如下:艺术人文学院推荐2篇,其他各院/系推荐1篇。在推荐过程中,原则上优先推荐“中国美术学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名单见附件)。
2、11月30日前,各院系将推荐论文及相关材料上交至研究生处(南山1B-215),联系人:李明桓,电话:87164859。
3、12月1日,研究生处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三、报送材料
各院系推荐论文需上交以下纸质材料:
1.博士学位论文1份。
2.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1份。
3.作者简况表1份。
4.博士学位论文有关的成果清单1份(获奖成果、发表学术论文、专利、重要科研项目)。
5. 校外3名同行博士生导师联名推荐表(仅限2008年8月31日前获得博士学位者)。
附件:
附件: 博士学位论文有关的成果清单 .doc
附件: 作者简况表 .doc
附件: 校外同行专家联名推荐表 .doc
附件: 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