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秋季学期派遣青年教师与研究生赴国外院校
各系、部、分院:
2010年秋季学期中国美术学院青年教师与研究生赴国外研修报名工作现已开始。研修人员在国外学习时间一般为1个学期(具体时间由国外接收院校规定),免进修费(学费),其它费用全部自理。
国外协议院校的具体课程安排,请各位申请人咨询自己单位的外事秘书。请各单位外事秘书于
申请人员具体条件:
一、 40岁以下的青年教师或研究生
二、 英语通过四级考试或通过学院组织的口语考试
三、 若为青年教师则需在我院工作两年以上
四、 需自己承担除进修费(学费)外的其它全部费用
五、 从未参加我院组织的师生交流或进修项目者
申请资料:
一、中、英文简历各一份(300—500字,A4纸打印)
二、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英语四、六级或托福、雅思证书等证明)
三、护照带照片一页的复印件二份(照片及护照号码那一页;若无,应尽快办理)
护照办理机构:杭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地点:杭州市华光路35号。
咨询电话(周一至五): 87280185 护照有效期为10年。
经录取后被派遣出国的人员需提交的资料:
一、 中、英文学习计划各1份(若为研究生需指导老师认可)
学习计划指出国学习目的和学习方向,需要有1至2张A4纸的内容
二、 若为研究生需有指导教授的中、英文推荐信各一封
三、 10张打印的作品集(除影视、录像等作品外,其它全部以A4纸打印文件形式递交)
四、 填妥的《中国美术学院教师出国进修选拔登记表》或《中国美术学院研究生出国进修选拔登记表》(请向各单位外事秘书处索取或从网上下载)
五、 填妥的对方学校交流申请表(请于选派人员名单确定后向院外事处索取)
六、 被派往法国巴黎艺术城或意大利罗马工作室的师生请按照《赴中国美术学院巴黎艺术城研修申请表》或《赴中国美术学院意大利罗马工作室研修申请表》上的要求递交资料
对被派遣出国人员的要求:
一、派遣人员在回国后一星期内需向外事处报到。
二、所有派遣出国的人员回国后需向院外事处提交3000字左右的学习报告,内附四张以上与报告内容有关的彩照(A4纸打印件一份,光碟一份)
附表:
一、2010年秋季学期中国美术学院青年教师与研究生赴国外研修情况表
二、2010年秋季学期中国美术学院赴国外研修申请人报名表
中国美术学院
外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