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警信息
发布时间:2009-03-19
2009年3月17日下午13:40左右,我院象山中心校区公共艺术学院学生高某在转塘镇美院北路附近,路遇一名开黑色轿车的男子从车上下来,拦住学生高某寻求帮助。该男子自称是香港人,同时向学生提供了他的护照,(该人的护照上显示:陈嘉喃,身份证:345320198504107088,后经查系伪造证件),该人诉说因没有内地银行卡而无法汇款,故向高某借用一下银行卡进行汇款,高某轻易地就把自己的银行卡借给了该男子,后该男子还用高某手机拨打95588(中国工商银行客服号码)输入高某工行卡帐号进行操作,操作中必须输入密码,高某毫无防备地在手机上输入了密码。操作完毕后该男子称款尚未到卡上,他并以急着去机场接人为借口持卡驾车离去。高某回家后查询,发现卡内的700元钱已被取走(犯罪嫌疑人身高1.75左右,上身穿格子衬衫,短发,开一辆黑色轿车)。
该案件系典型的以“借取他人银行卡汇款”为由的诈骗案件。此类案件作案常见特点为: 1、案发地点:以在大学校园及周边地区为主; 2、侵害对象:以在校大学生为主体; 3、作案手段:案犯假冒来内地旅游的香港大学生或公司高管、时尚人士等,且大都有两至三名男女结伙作案,以找同学未果、手机没电、银行卡被自动取款机吃掉、身上没钱等为由或者以“发生车祸或其他原因求助”的形式“借用受害人的信用卡汇款”实施诈骗,然后找各种理由在所谓的“转帐、查账”过程中趁机窥探银行卡密码并调包,窃取受害人钱财。 请有关学院、系(部)做好警示教育工作,将有关信息及时反馈给学生,增强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和保护意识,防止此类案件的再次发生。 中国美术学院保卫处 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