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关于举办学院第三届“挑战杯”大学生创意创业计划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3-30

随着素质教育的不断推进,创新能力的培养已经成为大学生素质教育的重点。为了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意思维、创造能力和创业精神,引导大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知,激发大学生创意创业、实践成才的热情,学院团委决定于今年上半年举办中国美术学院第三届挑战杯大学生创意创业计划大赛,现将大赛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织   本次大赛将由学院团委主办,负责大赛的组织、宣传、活动和会务等工作,大赛将成立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会),负责大赛的评选审定工作。   二、参赛方式   1、大赛可以以创意、创业计划小组(团队)形式参赛。大赛要求参赛者自行组成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备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创意、创业计划小组,以小组的形式参赛。参赛者的作品可以是一项专利、创意或服务。具体来源有:参赛小组成员参与的专利、创意或服务;或是一项可能研究发现的概念产品或服务。创意创业项目的预想启动资金一般在10万之内。   大赛可以以个人创意创业计划书的形式参赛。   2、参赛人员必须为我院20097月份前在读学生(含高职生、本科生、研究生),人数不限,可以跨院系组队参赛。   3、参赛的创意创业小组应在广泛进行市场调研、认真进行企业分析的基础上,完成一份将作品、产品或服务推向市场的完整、具体、有实施可能的创意、创业(商业)计划书。同时创造条件,吸引风险投资家和企业家注入资金,推动创意、创业(商业)计划走入市场。   4、所有完成的创意、创业(商业)计划书要求有文字版和电子版两种。   三、大赛步骤   本届比赛要求各系、分院进行全面动员,广泛组织,认真选拔,组队参赛。参赛者向院团委申报参赛作品。具体安排和要求如下:   1、预赛:326-425日。请各系、分院于413日(截止日期)前务必向院团委申报创意、创业计划大赛作品大纲(文字版:一式两份)。大赛评审委员会将对大纲进行统一评审,并于425日公布获得入围决赛资格的团队或个人名单。参赛个人或团队可以于413日前向院团委申请经费资助。院团委将在专家委员会的选评后,分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向申请人发放不同额度的经费资助。   2、决赛:425-530日。请获得决赛资格的团队务必于525日(截止日期)之前,将完整、详细的创意创业计划书(文字版一式四份;电子版一份)上报院团委。评审委员会将通过对创业计划书进行全面、严格和公正的评审,决定入围决赛的作品名单,并于530日公布入围名单。6月份学院组织入围项目公开答辩,评选各类奖项。      四、大赛相关系列活动   大赛期间,院团委将为参赛的创意创业团队举办多种形式的培训和交流讨论活动,如创意创业沙龙等,让参赛团队之间就创业理念、团队合作、比赛经验等方面进行交流和沟通,提高参赛团队的整体水平。 五、评审奖励   评审委员会将通过对参赛作品和团队进行预赛、决赛两轮评审,最后确定获奖作品名单。院团委将对获奖团队和相关单位设立若干奖项,颁发证书和相应奖金。   六、法律申明   院团委有义务不泄露参赛作品中涉及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有关本次竞赛的所有信息必须经院团委授权后方可在媒体及推荐网站上发布;凡涉及参赛作品的相关报道,属于团队个体行为,参赛选手自行把握参赛作品中技术及商业内容的披露尺度,与大赛组委会无关;参赛者与其作品中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的所有人之间的纠纷与院团委无关。   七、大赛联系方式   文字版材料上交方式:学院团委办公室(南山校区1b210,联系人:徐增鎏;象山校区17号楼112,联系人:竺照轩)   电子版材料请发至:tw@caa.edu.cn  关于大赛的有关详细情况和不明之处,各系、分院和参赛团队可以直接向院团委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87200059 

 

 

 

 

 

 

 

 

 

 

 

 

 

 

 

 

 

 

 

 

 

 

 

                    共青团中国美术学院委员会                      二00九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