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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申请认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14

关于开展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申请认定的通知

国美研发〔2020〕1号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持续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试行办法》(浙研教字〔2019〕7号)和《关于开展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的通知》(浙研教字第〔2020〕04号)规定,现启动2020年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申报工作。

一、教学案例内涵

教学案例是真实而又典型且含有问题的事件,一个教学案例就是一个包含有疑难问题的实际情境的描述。

案例教学是研究生教育中的一种教学方法。它以实践应用中的典型案例为素材,经过研究加工,通过情景模拟、现场体验、角色扮演、交流讨论等手段,培养研究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和发现、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申报对象

从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部门、个人,在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中形成的值得推广借鉴的教学案例,均可申请认定“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

三、优秀教学案例认定条件

1.案例主题明确、亮点突出,落实立德树人基本任务。案例具有典型性,素材新颖,叙述清晰,理论分析准确、实用,教学案例组织合理、结构严谨,主要面向高质量的研究生课堂(含实践类课程)教学实践。

2.案例素材应来源于研究设计、经营管理、教育教学等实践领域,体现领域内重点问题,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客观性、先进性和创新性。

3.教学案例应能体现专业学位特点,反映相关行业对研究生课程教学的需求,对研究生的实践工作具有参考性和启发性。成果适合在本专业课程教学中运用,并可在相关专业范围内共享,具有推广使用价值。

4.注重科学研究与教学案例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开发基于真实情境、符合案例教学要求、与国际接轨的高质量教学案例。

5.申报案例必须是原创案例,案例知识产权清晰,案例作者已与案例发生方就案例内容达成授权协议,不涉及保密以及其它存在争议的内容。

四、体例和材料

案例撰写内容与格式须符合相关教指委的要求,如相关教指委没有具体要求,可参照省研究生教育学会制订的相关要求(附件1)。

凡有申报意愿,研究生处可提供往届省级优秀案例作为参照。(一)纸质材料(一式两份)

1.案例说明书。申请部门或个人撰写案例说明,向所在单位提交认定申请,案例编写内容及格式参考详见附件1。

2.作者授权书。对案例授权确认后,需本人签字(手签),不可代签或使用签名章,授权书模板详见附件2。

3.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本表需各学院排序汇总并加盖公章,汇总表详见附件3。

(二)电邮材料

1.案例说明书。

2.作者授权书扫描件(手签)。

文件名需注明材料名称、单位及第一完成人(如:案例说明/作者授权书/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大学+姓名)。

3.报送成果超过两项及以上的由各学院排序。

联系人:陈嘉兴,87164859,邮箱:1003605102@qq.com。

五、鼓励政策

省级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是重点高校建设评价体系中的重要指标。

鼓励各学院聚焦省优势特色学科和省一流学科建设。研究生处将按照名额向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推荐。

学校对认定的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给予1万元的培育经费,培育经费由项目负责人(申报人)审批使用,支出须执行学校财务规定,主要用于项目调研、整理资料、案例编写等支出,不得用于购置固定资产。

六、截止时间

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实行“个人申报、院系审核、学校评审”的方法组织申报。所有材料需在2020年5月27日前报送到研究生处,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附件一:案例编写内容及格式参考.docx
  附件: 附件二:作者授权书.docx

 

                                                                                              研究生处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