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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优秀研究生2018年秋季学期赴境外学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6
 各二级教学单位:

     2018年秋季学期中国美术学院继续选拔推荐优秀研究生赴境外学习。该项目报名工作现已开始,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中国美术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留学生除外),含2017硕博研究生新生。

二、推荐条件

(一)申请赴境外学习需依托学院现有项目进行,项目名单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通过学院组织的面试和取得相关外语合格成绩;

(三)需自己承担除学费外的其它全部费用;

(四)从未参加过我院组织的三个月以上境外学习项目者。

  三、学习情况

  (一)经学院推荐并被对方录取的人员在境外学习时间为一个学期(具体时间由境外接收单位确定),免收学费,其它费用全部自理。

(二)境外协议院校的具体课程安排,请各位申请人至对方学校网站仔细查询。

四、申请办法

(一)本人申请。各位申请人需先填妥《中国美术学院研究生境外学习项目申请表》(附件2)并准备其所附相关材料。

(二)院系初审。申请表及其所附相关材料提交至所在二级教学单位外事工作联络人,由各单位外事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资料进行初审。

(三)汇总复审。初审后的推荐名单和申请人的申请资料,须由各单位外事联络人于2018313日(星期二)下午1600前统一汇总(汇总表见附件3)交至外事处(港澳台办)组织复审。二级教学单位逾期不报或推荐人员申请资料不全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审办法。学院外事处(港澳台办)将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组织相关学科专家遴选本期推荐的境外学习人员名单。遴选以外语成绩和学习计划评审成绩的综合分数为准,合格者被推荐至境外接收院校,最终录取结果由外方单位确定。报名后不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结果通知。外事处(港澳台办)办将于2018315日(星期四)在学院OA网、外事处(港澳台办)网站、研究生处网站和相关公众微信号等处公布复审通过的申请人员参加赴境外学习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五、项目咨询

各位申请人员在申请前请至外事处(港澳台办)网站仔细查阅“境外学习项目常见问题”。如有疑问,请发邮件至caafaovip@163.com咨询;或现场咨询:周二和周四上午:9:00——11:30,南山校区1A-214室。

 

附表:

1.《中国美术学院各二级教学单位推荐2018年秋季学期赴境外学习人员名单》

2.《中国美术学院研究生境外学习项目申请表》

3.《中国美术学院研究生2018年秋季学期境外学习项目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