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Erasmus+保加利亚索菲亚国立美术学院授课及研修项目遴选的通知
根据中国美术学院和保加利亚索菲亚国立美术学院签订的Erasmus+项目协议,中国美术学院将选派2位教师和1位博士研究生于2018年春季学期赴保加利亚索菲亚国立美术学院授课/研修。报名工作现已开始,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一)、Erasmus+教师授课项目
1、在我院工作一年以上的教师;
2、通过二级教学单位推荐及学院组织的面试;
3、被选派的教师成行前须参加行前教育培训,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 Erasmus+博士研究生学习项目
1、中国美术学院在读博士研究生;
2、通过二级教学单位推荐及学院组织的面试;
3、优先考虑从未参加过我院组织的三个月以上境外学习项目者;
4、被选派的学生成行前须参加行前教育培训,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选派专业
应为保加利亚索菲亚国立美术学院所设专业,具体为:雕塑、纤维艺术、绘画、油画、版画、 壁画、平面设计、染织设计、陶艺、玻璃。
三、授课/研修时间
(一)、Erasmus+教师授课项目
被选派的教师在保加利亚索菲亚国立美术学院的授课(讲座或工作坊形式均可)时间为半个月(2018年2月8日至5月31日间)。
(二)、 Erasmus+博士研究生研修项目
被选派的学生在保加利亚索菲亚国立美术学院的研修时间为一个学期,共4个月(2018年2月8日至5月31日)。
四、相关费用
(一)、Erasmus+教师授课项目
Erasmus+项目为选派的教师提供2156.00欧元生活补助及1100.00欧元国际旅费资助。
(二)、 Erasmus+博士研究生学习项目
保加利亚索菲亚国立美术学院对选派的学生免收学费,Erasmus+项目为选派人员提供3000.00欧元生活补助及1100.00欧元国际旅费资助。
五、选派程序
选派程序共分为本人申请、二级单位初审和学院组织的面试三个环节,具体按下列要求组织:
(一)本人申请。申请Erasmus+教师授课项目人员请填妥《中国美术学院教师Erasmus+保加利亚索菲亚国立美术学院授课项目申请表》(附件1);申请Erasmus+博士研究生学习项目人员需填妥《中国美术学院博士研究生Erasmus+保加利亚索菲亚国立美术学院研修项目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二级单位初审推荐。申请人将《申请表》及其所附相关材料提交至所在二级教学单位外事联络人,由各单位外事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后的推荐名单和申请人全套申请资料,须由各单位外事联络人于10月19日(星期四)下午16:00前统一汇总(汇总表见附件3)交至外事处(港澳台办)。二级教学单位逾期不报或推荐人员申请资料不全视为自动放弃。
(三)学院面试复审。学院面试由学院外事处(港澳台办)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相关学科专家进行。面试以外语能力和教学计划/研修计划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面试复审人员名单及面试安排将于2017年10月23日(星期一)在学院OA网、外事处(港澳台办)网站、研究生处网站和相关公众微信号等处公布。
六、咨询方式
附表:
2、《中国美术学院博士研究生Erasmus+保加利亚索菲亚国立美术学院研修项目申请表》
3、《中国美术学院各二级教学单位推荐赴保加利亚索菲亚国立美术学院授课及研修人员汇总表》
中国美术学院外事处(港澳台办公室)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