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省优秀研究生课程申报立项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优秀研究生课程申报立项建设和2019年立项建设课程验收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286号)精神,决定开展浙江省2020年优秀研究生课程申报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性质
课程建设质量是保障和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支撑,更是学科评估和学位点专项(合格)评估的重要内容。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教师加强课程研究,提升课程建设水平,积极申报省研究生优秀课程。
省优秀研究生课程认定结果将作为学科建设水平考核、教育资源分配、申请省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的重要参考。
二、申报类型
分完全在线和线上线下结合两类。其中,完全在线课程指适合研究生在线完成课程学习、阶段性测验、课程考核等全部环节并获得相应学分的课程;线上线下结合课程指供研究生在线完成课程学习、阶段性测试等环节,各单位自行安排教师开展答疑、研讨、考核等工作的课程。
2020年课程建设指南:科学前沿类、研究方法类、人文素养类、实验实践类、专业学位职业技能类。
鼓励各单位根据课程指南,针对不同学科门类研究生,分类建设相关课程。
三、立项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握正确政治方向,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体现现代教育思想,反映学科最新发展成果和教改教研成果。
2.课程特色鲜明、教学目标明确,合理组织编排课程内容,紧扣关键点,层次分明,详略得当,遵循学习者认知规律,在研究生群体中适用推广,适合研究生线上学习。
3.课程教学思路清晰,紧扣教学目标,设计相应的学习任务,教、学、做结合,有利于研究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多形式表现课程内容,能为研究生提供在线学习过程中的帮助和指导,帮助学生能顺利达成学习目标。
4.课程负责人或课程团队成员具有良好师德,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
5.有切实可行的课程设计开发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和任务分工,原则上立项建设一年内完成课程视频制作。
6.承诺愿意供省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共享使用。
(二)线上环节要求
1.课程视频画面清晰,构图合理,无杂音,视频背景与教学内容相符;教态端庄从容,语调适宜,普通话标准。具体制作要求见附件2。
2.提供课程介绍、负责人介绍、教学大纲、授课视频、演示文稿、教学课件、课程公告、测验和作业等形式多样的教学资源,满足研究生自主学习和参阅的必要需求。
3.已在相关课程平台上线,具有较好的评价。已获国家和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或立项的课程,原则上不再受理。
四、申报程序
(一)教师(团队)根据课程建设指南申报,鼓励教师以跨单位合作方式联合申报。
(二)学校组织专家进行审查,择优进行推荐。同一门课程,一般只推荐1项申请立项建设或直接认定。
(三)省教育厅委托省研究生教育学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立项建设课程。
(四)立项课程教师(团队)根据项目申报书,参照课程制作规范,开展课程建设、实施、试用与改进。课程建设周期一般为一年,建设经费由各单位自筹。
(五)省教育厅委托省研究生教育学会组织验收,达到要求的课程认定为省优秀研究生课程。
五、其他要求
(一)各单位要严把研究生课程的质量关,对推荐上报立项建设或认定的课程,要坚持立德树人,落实课程思政要求,对课程进行全面审查,确保课程质量。
(二)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统筹使用省重点高校、一流学科建设等各类经费,加大对研究生课程建设、教学改革的常态化投入,对于立项建设课程提供充足的经费支持;对认定为优秀研究生课程的教师(团队)给予一定的奖励,并在课时考核、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等工作中认定相关业绩。
六、其他
1.申报材料。课程申报书(附件1)电子版,纸质版一式3份。暂不需支撑资料。
2.截止时间。请各培养单位于2020年12月2日前将2020年课程立项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处,逾期不再受理。
3.联系人:研究生赖颖颖,电话0571-87164855。
研究生处
2020年11月25日
附件: 附件1 课程立项建设申报书.doc
附件: 附件2 课程制作要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