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研究生导师核心课程制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05
各教学单位:
为落实7月4日学校学位点评估工作推进大会精神,贯彻校领导关于导师核心课程制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导师核心课程
导师核心课程指研究生培养方案之中的重点研究性课程,体现导师的核心知识和核心能力,是研究方向的重要支撑。导师核心课程须在培养方案所列课程范围之内,以导师个人为单位制订。每人填写1至2门导师核心课程(最多可至3门)。
“导师核心课程”的内容:课程名称、开课层次、课程模块类别、研究问题和范围、历史脉络与学术思想、课程结构与教学方法、作业与成果、重点参考书目等七个方面。撰写模板可参考本文附件。
责任主体:导师核心课程由研究生导师本人撰写,交由培养单位汇总,须报经各培养单位审议确定后列入培养方案。
全校所有研究生导师(包括各种形式聘用的导师)均须制订“导师核心课程”。“导师核心课程”一览表作为培养方案的附件。今后每年的教学检查时须进行修订、增补和完善。
二、完成时间节点
全校“导师核心课程”应于8月中旬全部完成撰写、汇总和整理,2018年暑期中层干部会议期间须汇报完成结果。9月11日学位点评估预检时与培养方案一并全部展出。
附件:中国美术学院研究生导师核心课程一览表
校学位点评估工作办公室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