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术学院学生证、校徽的管理和使用规定

发布时间:2018-07-30
 中国美术学院学生证、校徽的管理和使用规定
 
 

一、新生入学后,每人发给学生证和校徽,作为学生在校期间的身份证明。

二、学生证于开学注册盖章后,方才有效。

三、学生证和校徽只限学生本人使用、佩戴,要注意保管,不得损坏、涂改和遗失,不得转借、送人。否则,不予更换或补发。凡转借、送人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四、学生证和校徽如有丢失,应立即查找并作书面检查,报系办公室申请补发,经所在院系审核批准后,上报研究生处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办理(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精神,学生补办学生证,每学年办理一次,每年9月第二周申请12月发。不必登报声明原证作废,不必提供纸质照片,研究生处有学生电子照。工本费5元。)

五、家在外埠,不带工资的学生,按国家规定,父母双方均在外地者,可享受火车乘车优待并在学生证上注明探亲区间,除有书面证明父母调动工作或搬家外,一律不得更改。

六、学生毕业、退学、转学者,学生证自动注销。     
  附件: 研究生补办学生证申请表 2019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