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各位研究生:
根据《中国美术学院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工作细则》相关要求,现将本学期国家助学金审核发放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须在基本学制内,不含委培、在职、定向、港澳台计划学生和国际学生),用于补助研究生的基本生活支出。
二、资助标准
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500元/人/月,3年基本学制内共计发放36个月;
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1250元/人/月,3年基本学制内共计发放36个月。
三、审核发放
每月1-10日研究生系统开放学生端申请,各培养单位完成审核,原则上逾期不补。若部分研究生固定工资收入情况变动后符合国家助学金申领条件,可重新上传材料(无固定收入证明,须含有姓名及日期)进行申请,以证明材料中变动时间为准;如有研究生存在固定工资收入情况需及时上报,暂停发放;如当月停缴社保并申请,将于次月重新发放助学金;部分学生由于存在休学、退学、延长学习期等学籍异动情况,国家助学金将暂停发放,请同学们及时查询银行卡并核对。
研工部对材料进行汇总复核,现将发放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10月29日-11月4日。联系人:樊老师,电话:0571-87200188。
研究生处(研工部)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