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旧版本
研网首页
机构概况
研究生教育概况
机构职能
院系联系方式
部门联系方式
学科建设
学科简介
学科资源
学科目录
学科带头人
培养管理
课程体系
培养环节
培养方案
术语释义
学位授予
学位评定委员会
学术学位点
专业学位点
学位授予标准
导师队伍
导师风采
导师名录
研工思政
思政工作
三助一辅
研会章程
奖助体系
招生信息
就业创业
创业扶持政策
就业指导中心
境外研修
研修政策
研修项目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学校主页
新闻公告
新闻公告
首页
-
新闻公告
-
正文
转发"关于做好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FA)获得者毕业资料留存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4-24
现转发艺教指委【2008】11号《关于做好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毕业资料留存备案工作的通知》(参见附件)。请通知各拟毕业艺术硕士严格按照通知中要求,做好2008届艺术硕士毕业生的资料存档工作。
毕业生光盘(一式两份)须于6月30日前,
由各院、系收齐后上交研究生处
。各单位在收取光盘时须当场审核,避免因无法读取或内容不合格造成的错误。逾期未交者,学位证书暂缓授予。
表格详见附件
下一篇:研究生系列讲座:卓民“中国岩彩画之考辩”(上、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