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届毕业研究生就业补助金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校毕业研究生的就业援助、帮扶和指导工作,根据《中国美术学院研究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国美研发〔2022〕4号)》,决定对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的2023届毕业研究生进行帮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本办法中所指的资助对象包括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我校学籍且正常注册的2023届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中,未与任何单位建立社保关系的,一并纳入资助范围。
二、资助标准
经培养单位审核认定的资助对象,给予1500元/人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主要用于补助资助对象在就业求职过程中产生的路费、培训费、考试费等费用。
三、资助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研究生网站(http://grs.caa.edu.cn/bsdt/xzzq/202108/42936.html)下载并填写《中国美术学院研究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附件1),于3月21日17:00前,将纸质和电子版申请表交至各培养单位辅导员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各培养单位审核后,于3月23日17:00前将《中国美术学院研究生资助对象认定汇总表》(附件2,纸质签名盖章)报送研工部,电子件发送至研工部邮箱:ygb@caa.edu.cn。联系电话:87164859、87200188,联系人:陶老师、郜老师。
3、学校根据本学期研究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充分核实学生的受助条件和实际需求,开展复审进行综合评估,形成正式资助名单。于3月底在研究生网站公示资助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发放就业补助金。
四、其他要求
各培养单位要全面了解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在就业中遇到的问题,加强教育、帮扶和指导,及时了解毕业生的就业要求和求职动态,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生涯规划咨询、就业心理咨询、就业信息推送、就业推荐、技能培训、择业指导等服务,切实帮助研究生解决经济上、心理上和求职中的实际问题。
附件: 中国美术学院研究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docx
附件: 中国美术学院研究生资助对象认定汇总表.xlsx
研工部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