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0-2021学年研究生校内住宿名单的通知
各位研究生:
为加强公寓管理,提高学校住宿管理水平和资源利用效率,缓解研究生住宿资源紧张的压力,经相关部门统筹,确定了接收校内住宿申请人员名单。
一、续住名单
(一)现有有限住宿资源优先满足具有特殊困难的同学(城市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持证残疾学生、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学生,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等),以及经学校认定的资助对象。
(二)所有住宿地点均为4人及以上房间,已确认2021-2022学年研究生校内住宿名单见附件。
(三)部分未能确认续住的同学,需自行解决住宿问题。若有新发突出困难且符合保障条件的,可轮候本科生未入住形成的空余床位。
二、续住安排
(一)经协调,本学年校内住宿按研究生教学单位所在校区分配。
1、南山校区住宿:中国画与书法艺术学院、绘画艺术学院、跨媒体艺术学院、艺术人文学院、视觉中国协同创新中心等培养单位研究生;
2、山北生活区住宿:雕塑与公共艺术学院、设计艺术学院、手工艺术学院、影视与动画艺术学院、建筑艺术学院、艺术管理与教育学院、文创设计制造业协同创新中心、专业基础教学部等培养单位男性研究生;
3、梦圆校区住宿:雕塑与公共艺术学院、设计艺术学院、手工艺术学院、影视与动画艺术学院、建筑艺术学院、艺术管理与教育学院、文创设计制造业协同创新中心、专业基础教学部等培养单位女性研究生;
4、创新设计学院研究生安排良渚校区住宿,具体按创新设计学院通知。
(二)已在校内住宿出现多次夜不归宿情形的,将及时予以清退。若有欠费的应按规定结清相关费用。
三、离校要求
(一)搬离时间节点。根据学校住宿协调会议精神,已在校内住宿的非应届毕业生须于7月14日前搬离(具体按宿舍管理中心要求办理退宿手续)。
(二)倡导文明离校。学校倡导文明离校,毕业离校和先离后住的同学,请自觉清理住宿空间,爱护校园和寝室环境。
四、入住要求
已列入本次校内住宿范围的,截止2021年秋季开学报到日三日之内仍未办理入住的,原有住宿床位不再保留,今后也不再接受其申请。其床位由宿管中心统筹协调轮候者入住。
近年来学校研究生在读规模快速扩张,现在住宿资源无法满足研究生的校内住宿的需求。在校外住宿的同学,请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
联系人:山北生活区徐老师87200873; 梦园教学区徐老师87097913;
南山校区张老师87161598; 良渚校区应老师 85853795。
研工部、 校园建设管理处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