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1学年研究生校内住宿申请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各位研究生:
为加强公寓管理,提高学校住宿管理水平和资源利用效率,缓解住宿资源紧张的压力,做好困难群体的保障工作,根据《中国美术学院校外住宿管理规定》(国美院发〔2010〕74号)与新生入住协议,落实学校住宿协调会议精神,现就做好2020-2021学年研究生住宿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2018级和2019级研究生按当年《入学须知》载明的要求及入住协议内容,除少数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外,均应按约定退宿并办理校外住宿手续后搬离。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可申请续住。
2.2017级已在校内住宿的研究生,应在规定时间办理离校手续。因故延长学习期的研究生学校均不再提供住宿。
3.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以研工部管理的家困生名单及后续提交的相关证明为准。
4.除因家庭经济困难因素外,一般不再接受原在校外住宿的研究生回校住宿申请。已出现多次夜不归宿记录的不再保留校内住宿。
二、退宿安排
根据学校住宿协调会议精神,已在校内住宿的研究生同学须于7月11日前搬离(参与本科招生考试工作的同学延至7月17日前搬离)。
少量申请续住的同学须重新提出申请并先办理退宿,于新学期办理入住,具体住宿地点需服从学校宿舍管理中心安排协调。若有欠费的应按规定结清相关费用。
三、校内住宿申请
(一)续住和因经济困难等因素回校住宿,均需重新提出申请。现有校内住宿条件均为四人间或六人间。
(二)申请方法:6月11日前通过微信端链接:https://h5.sosho.cn/activity/detail.html?id=17924,提出入住申请,已在学校家困生名单之中的申请者,不需再提交纸质申请。
已申请校内住宿但不在学校家困生名单之中的,按研工部通知补交《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附件,可从研究生处网站下载)。
四、住宿安排
(一)申请校内住宿的,由校园建设与管理处根据房源情况统筹安排。所有续住人员均需服从各生活区宿舍管理中心的管理。
(二)住宿空间按学年安排,学年中途不办理退宿手续,退宿须在规定的时段内办理。学校住宿费按年缴纳,中途不退费。
(三)校外住宿的,应知晓校外住宿可能产生的后果和个人应承担的责任,增强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研工部联系电话:87164855(李老师),南山校区1B217室。
建管处联系电话:87200066(黄老师),象山校区17号楼108室。
附件: 中国美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申请表(2020年版).doc
研工部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