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工作

关于授予周密等77人艺术学博士学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6-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的规定,经中国美术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2024年6月12日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授予周密等75人艺术学博士学位,同意补授刘旻等2人艺术学博士学位。  

现将决定授予博士学位的名单予以公示,自公示之日起三个月内(2024年6月12日到2024年9月12日)为异议期。在异议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可以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情况。

如对公示事项有异议,请在异议期内联系中国美术学院学位办公室,并提供具体依据、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中国美术学院象山校区

联系部门:中国美术学院研究生处

电话:0571-87200028   

邮编:310002

 




  附件: 表1 2024届春季全日制博士学位授予名单75人.pdf
  附件: 表2 2024届春季补授全日制博士学位授予名单2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