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优秀博士生选送和宣传推广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25
各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博士生学术影响力和社会影响力的推广,为广大研究生树立良好的学术榜样,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我处将协同宣传部融媒体中心开展优秀博士生宣传推广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我校全日制注册在籍博士生。
二、活动主题
“研有为之学,做有为之人”。我们的博士生应在新的历史境遇中,铸造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有为之学。新时代的有为者,应与国家发展同频共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中,以强烈的历史担当、责任担当,坚持人民之心出精品,立足文化自信育成果,鼎力“国之大者”“民之所盼,艺之所向”。
三、推荐条件
推荐人选应体现我校博士生人才培养的学科、专业发展水平和高度,在学科本体的立论与创新方面具有一定的业绩。
1、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2、具有较高的学术研究水平。在专业学术领域取得原创性的、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创作研究代表性成果,具有较高的同行专业认可度和社会影响力。
3、以学术研究回应时代命题。运用所学专业为国家需求、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积极贡献,为进一步扩大学校的社会影响力做出积极贡献。
四、工作安排
由各博士生培养单位与博士生导师充分沟通酝酿,集体讨论后,推荐1-2名优秀博士生代表,并于11月8日前将推荐表及个人学术简历递交至我处,我处将协同宣传部融媒体中心完成相关录制和后续宣传推广工作。
联系人:郜觉 联系电话:87200188
研工部、研究生处、宣传部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