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工作

关于做好2022届拟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7

关于做好2022届拟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完善研究生教育质量监督和保障体系,根据《中国美术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盲审实施办法(试行)》(国美研发〔2019〕2号)和《中国美术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实施办法》(国美研发〔2021〕X号的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2届拟毕业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盲审对象和盲审比例

拟于2022年春季申请博士、硕士学位的人员,均按100%的比例参加盲审。

二、参加盲审条件

提交盲审的学位论文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博士学位论文通过预答辩;已组织硕士预答辩(预审)工作的院系的须通过预答辩。

(二)根据预答辩委员会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了有针对性、实质性的修改,并经导师(主导师)签字同意参加盲审;个别尚未组织硕士预答辩(预审)的院系,须经导师(主导师)签字同意参加盲审。

(三)所有提交盲审的论文,格式须符合下列要求:

1.一篇论文须为一个电子文件(不得分割为多个文件),文件格式为PDF,论文内部的行文格式按上届要求。

2.落实“双盲”规定。论文须隐去不得出现二级院系名称、作者姓名、学号、指导教师姓名、页眉、“致谢”中的相关个人信息,仅保留学科专业名称及论文题目。请各教学单位在收集时严格检查。

3.论文命名格式:以学号命名(例如:2017909.pdf)。各培养单位上传前将所有pdf文件打包为zip格式的压缩包;压缩文件时,请选中全部pdf文件进行压缩。

三、盲审方式和时间要求

(一)本年度参加盲审的论文全部采用网上送审的方式进行。盲审论文电子版由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收齐,并于2022年3月10日前上传提交论文送审平台(https://review.gyxh.org.cn)。任何单位和个人均须执行该时间节点,不得延迟。

(二)论文一经提交至培养单位汇总,论文版本不再接受更换。

(三)论文送审提交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早收齐早提交,不必等到最后截止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拒不提交的,影响学校整体进度的,学校当年不受理其学位申请。请各培养单位统筹安排好相关时间节点。

(四)各培养单位教学秘书通过“论文送审平台”批量上传电子版论文(用户名和密码需单独通知)。请各培养单位秘书仔细阅读《中国美术学院——国研送审平台操作指南》(单独发放),如有操作技术问题可联系平台联系人:张雯 13811782463(同微信号)、办公电话:010-82737372

四、结果处理

盲审结果按《中国美术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盲审实施办法(试行)》(国美研发〔2019〕2号)处理。

五、相关要求

(一)严格落实教育部的政策要求:即研究生是学位论文的直接责任人,导师(主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求。导师和院系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位论文质量,不因疫情原因而降低或降低学术要求,坚决守住学位论文质量底线。

(二)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的通知》(学位﹝2016﹞5号)和《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分类评价管理改革办法(试行)》(浙教高科﹝2016﹞107号)文件精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浙江省学位委员会每年分别对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进行抽检,抽检结果将影响本单位研究生教育资源配置和研究生招生指标、导师招生资格。同时,将影响重点高校建设评价结果。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学位论文质量,严格要求,严格把关。

联系人:袁安奇     联系电话:87164855 

研究生处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