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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9年省教育厅专业学位培养模式改革 专项课题立项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16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9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和规范管理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9〕4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生个人申请,学校相关部门评审,确定《艺术类研究生服务于浙江特色小镇建设的途径》等五项课题立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立项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负责人

院系

形式

课题组成员

(导师在前)

Y201943017

艺术类研究生服务于浙江特色小镇建设的途径研究

章世焘

中国画与书法艺术学院

论文

赵爱民、张子君、王璟澜、张力、靖长恒

Y201942975

艺术设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服务于乡村振兴的途径研究

李梦琦

设计艺术学院

论文

黄斌斌、杨博、范子宽、方子浩

Y201943004

乡村振兴战略中民俗节日的挖掘与重塑研究

刘夏可

艺术管理与教育学院

论文

陈子劲、丁越、吴鸿珍

Y201942894

美育传播在乡村文化建设中的实践研究

谢干笛

艺术管理与教育学院

论文

李勇、张紫懿、姜盼、顾家僖

Y201942970

计算设计背景下设计创新思维课程体系及建构模式研究

何立

文创设计制造业协同创新中心

论文

王昀、陈赟佳、张祖耀、朱吉红、陈异子

本次立项的课题类别为“2019年省教育厅专业学位培养模式改革专项课题”,学校纳入厅局级课题予以管理和资助,报省教育厅备案。待结题后,正式认定为厅局级课题。

立项后,课题负责人须填写《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确认书》(附件,一式3份,项目负责人、研究生处和科研创作处各1份),并于2019年10月18日前提交至科研创作处。

二、过程管理

立项的科研项目负责人须在年底前通过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填报《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进展情况表》,对年度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总结。研究生处负责对在研项目进行管理和指导,完成在研项目中期检查工作。

三、资助政策

学校对每项课题资助5000元。立项后每项先资助2500元,作为开展课题研究的启动经费,由课程负责人统筹支配。结项后认定为厅局级课题,再发放相关课题证明及剩余资金。

四、结题要求

本专项的研究期限不超过1年,结题时间为2020年10月。导师应当同时作为项目组成员,加强对研究生的指导,督促研究生按时按计划推进项目研究工作,并于毕业前办理项目结题。

结题要求为: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应正式出版专著1部,或发表CSSCI论文1篇,或至少有2篇论文公开发表,也可包括研究报告、软件系统、专利等其他成果形式。经本项目资助产生的有关成果,均应标注“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资助(项目编号)”。未达到上述要求的,不作为项目结题依据。

项目完成后需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先在网上根据要求提交《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并于每年的5月中旬和10月中旬将纸质结题材料(一式2份)送交研究生处。

附件: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确认书

 

 

                                     
  附件: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确认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