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交流

关于推荐优秀学生2023-2024学年赴境外合作高校交换学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04

各二级教学单位: 

中国美术学院将继续选拔推荐优秀学生于2023-2024学年赴境外协议高校交换学习,项目面向我校所有在读全日制中国籍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需特别注意的是,因疫情情况还在不断变化,2023-2024学年校际交换学习的最终录取及派出,视全球疫情、学校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及国境外合作高校实际情况而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各二级教学单位推荐的学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身心健康,具有独立生活能力;

2、专业匹配,外方可选专业请参看合作高校“可申请专业”;

3、有清晰的境外学习计划,能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4、具有一定的经济条件,能承担除学费外的其他相应费用且照常交纳中国美术学院学费等相关费用;

5、符合境外合作高校的申请要求(详见“境外学习”首页“校际交换合作院校”);

6、在同一个学历层次教育期间内,从未参加过我校组织的三个月以上境外学习项目。

  二、推荐流程

1、申请人登录中国美术学院官网——部门网站——“境外学习”(http://gjc.caa.edu.cn/portal/index),选择首页绿色标题“校际交换”,点击“报名”后在线提交申请(注:校外访问“境外学习”网需经由学校官网的“校内平台VPN入口”登录)。 

2、各单位外事秘书登录学校OA网——外事系统——学生出国(境)管理,根据“推荐条件”在线审核通过本单位符合要求的人员的申请。

3、各单位外事分管领导组织评审委员召开评审会,对申请资料进行评选, 评选结果须经公示,通过评选的推荐人员人数不得超过境外接收高校的录取名额。

4、各单位外事秘书于2023年3月15日(周三)下午15:00前通过“外事系统”在线提交通过初审的推荐人员名单,同时上传评选结果公示通知(需经单位外事分管领导签名、加盖公章),并提交教务处/研究生处审核。

系统开放时间:

学生申请截止日期:2023年3月1日(周三)下午15:00

二级单位推荐截止日期:2023年3月15日(周三)下午15:00

教务处/研究生处审核截止日期:2023年3月17日(周五)下午15:00

三、校级评审

1、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合作交流办公室)将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二级教学单位所在学科专家,遴选本期推荐的校际交换学习人员名单,校级评审根据当年国境外合作高校名额择优录取。

2、校级评审通过面试形式对二级教学单位推荐人员的外语水平(每位申请人员准备1分钟英语自我介绍)和学习计划进行评分。

3、面试时间地点将于2023年3月20日(周一)在校境外学习网、OA网、教务网、研究生网等相关网站公布;报名后不参加校级评审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注:通过校级评审人员将被推荐至国境外合作高校,最终录取结果由国境外合作高校确定。

四、 学校资助

1、境外学习优秀者返校后可根据学生境外学习项目相关资助办法申请资助。

2. 资助申请通知一般于我校秋季学期(预计11月)在校境外学习网、OA网、教务网、研究生网等相关网站发布,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于通知发布后按通知规定及流程进行申请。

五、项目咨询

各位申请人员在申请前请至“境外学习”网仔细查阅“常见问题”及“办理流程”。如有疑问,请发邮件至caafaovip@163.com咨询;电话与现场咨询为每周二、四上午9:00-11:30, 电话:87164650;地址:南山校区1A-214室;联系人:王老师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合作交流办公室)

                              2023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