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课程体系:课程的结构分类和修读要点

发布时间:2018-07-31
    课程为专业之根,教学引源头活水。专情绘事与探物穷理,必先自课程始。湖边听讲,如坐春风。深察名号,历遍穷通。日课诸条,习之乃可精进;兼总条贯,纲举而后目张。

 

全校研究生课程按共享程度分为公共课、专业课和补修课三大类,按学习者修习自由程度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类,组合产生五类课程:公共必修课、公共选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补修课。其中,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为学位课。

一、课程体系

(一)公共必修课。公共必修课是指国家规定的政治理论课和外语课,以及列入培养方案中的论文写作指导等课程。港澳台研究生、外国留学生的公共必修课按国家规定适当调整。具体按《中国美术学院研究生公共必修课设置方案》执行。

(二)公共选修课。公共选修课是指面向全校研究生开设的,旨在增强研究生的文学、历史、哲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等知识素养的课程。自2018级起,全校各层次、各类别研究生修习公共选修课的要求,统一调整为“不少于四门,8学分”。

(三)专业必修课。专业必修课是研究生专业知识的骨干内容,进一步分为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方向课两类。专业基础课:是指在学生知识结构中具有基础性和关键性作用的课程,以保证学生知识结构的科学性和稳固性,体现本学科知识的深度。每个稳定的学科方向设有25门专业基础课,一般在进入各研究方向之前开设。专业基础课不包括毕业论文与毕业创作(设计)。专业方向课:由导师或导师组为本方向的研究生开设课程。

(四)专业选修课。旨在增加学生在本学科或本学科方向知识宽度的专题类课程。目前各培养单位未开设或开设较少。

(五)补修课。跨一级学科录取、同等学力升学或导师认为基础薄弱者等三类研究生,应当补修23门下一级学位的主干课程(即硕士补修本科专业基础课,博士补修硕士专业基础课,不另行开课)。补修课程一般应于入学后的第一学年,最迟于一年半内补修完毕。补修课程必须考核合格,不计入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学分,但计入总学分。应补修而未补修或者补修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二、开课主体

公共必修课和公共选修课由校研究生处统筹开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补修课由各培养单位开设,具体可查阅本专业的培养方案。

三、时间安排

研究生一般前一年半为课程学习时间,其中公共必修课全部安排在第一学期。所有课程包括补修课均应在进入毕业年级前完成修习并考核合格。

四、全校公共必修课设置方案见附表。